凡符合导游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地旅游局招考办报名,报名程序如下:
1.由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向旅游局导考办索取并认真填写《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由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外)考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名人员须出示身份证,并提供学历证明的复印件,同时查验意见并盖章。
4.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区,县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并纳有关费用。
5.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体证明信和考试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名。
6.已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限国际社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考生的报名程序与新考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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