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坐落在首都北京朝阳区。学校校园规划精致,环境优雅,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招生资质: 已认证
学校优势: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拥有经、管、法、文四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学科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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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
    陈卫东
    陈卫东
    专业分类:学历学位 » 在职研究生

    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主要从事国际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比较外贸法、国际私法的教学和研究。曾出版专著《WTO例外条款解读》并先后在《法学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0余篇。还参与编写了《国际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教程》等著作。

    近年来主讲课程

    本科课程:国际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私法、中国对外贸易法

    研究生课程:国际法前沿问题、WTO法专题

    国际法: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国际法”,指适用于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也与国内法截然不同。〔国内法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它调整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及其他法律实体的行为〕。

    国际法是西方世界的三重发展过程的产物:即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瓦解,进入近代欧洲社会的过程;近代欧洲社会向外扩张的过程;处在发展中的世界社会里,权力逐渐集中到数量迅速减少的主要世界强国手中的过程。国际法的造法方式《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将国际法的主要造法方式即国际法规则形成的方式归结为三:条约、国际习惯法和为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这已得到几乎是普遍一致的赞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各国主权平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禁止以武力相威胁和使用武力,以及民族自决原则等。

    主要科研项目

    1.200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新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05CFX030),主持人,已结项。

    2.2007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人权与贸易关系研究”(项目号07SFB2047),主持人,进行中。

    3.2009年对外经贸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所面临的重大国际法问题”(项目号73400005),主持人,已完成。

    4.200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研究”(项目号04AFX007),主要参加人(项目主持人万鄂湘教授),已结项。2011年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5.2004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和平发展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研究”(项目号04JZD0015,首席专家曾令良教授),子项目“中国和平发展与区域一体化前沿法律问题”主持人,已结项。

    获得的重要学术奖项

    1.博士学位论文《WTO例外条款研究》(导师曾令良教授)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2004年)

    2.专著《WTO例外条款解读》获商务部“第五届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论著优秀作品奖(2003年)

    3.论文《WTO体制下文化政策措施的困境与出路——基于中美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的思考》获商务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11年)

    4.论文The‘Specificity’ofCulturalProductsversusthe‘Generality’ofTradeObligations---Reflectingon‘China-PublicationsandAudiovisualProducts’(第二作者)获第十七届“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二等奖(2012年)

    5.论文《对华贸易救济的争端解决与规则博弈——以中国起诉案件为重点》获商务部“第七届中国贸易救济与产业安全研究奖”三等奖(2012年)

所有评价
        刘立新
         方向:在职研究生
        统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工程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领域: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金融衍生产品、金融统计与计量等,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多年从事金融学专业...